学科门类: 教育学 专业代码: 040106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立足黑龙江,面向全国,培养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坚定的职业信念、较好的人文素质、科学素养和艺术素养、科学的学前教育理念、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保教能力与反思能力,能够在幼儿园及其他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骨干幼儿教师。
本专业对所培养的学生在毕业五年的目标预期是:
目标1:教育信念坚定、师德师风高尚
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好的人文底蕴和学前教育情怀,能够依法执教,成为学前儿童健康成长、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
目标2:专业知识扎实、岗位胜任力强
具有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较高的幼儿教师职业技能,初步具有学前融合教育的能力。具备观察、分析幼儿的基本能力和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技能,具备将学前教育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专业实践能力,具有较好的幼儿园班级管理能力以及教育环境创设能力,能够熟练实施教育教学,显示出成为骨干幼儿教师的能力与水平。
目标3:以幼儿为本、善于班级管理
具有德育为先和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善于建立和谐的师幼关系,胜任主班教师工作并能示范性地开展班级指导工作。能够根据学前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利用各种教育契机对幼儿进行随机教育,善于整合幼儿园、家庭、社区的各种资源全面育人,引导幼儿健康成长。
目标4:坚持自主学习、勇于改革创新
具有较强的专业发展意识与明晰的专业发展规划,良好的自主学习与实践反思能力,及时把握学前教育的前沿动态,跟踪学习先进的学前教育教学理念与方法,勇于创新,具备较好的学前教育科研能力。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与沟通协调能力,能作为组织者或骨干有效开展教育教学方面的团队合作。
二、毕业要求
■ 践行师德
2.1[师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师德规范,以立德树人为己任,能够依法执教。
2.1.1政治信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
2.1.2师德养成: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了解我国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依法执教意识。
2.2[教育情怀]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立志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2.2.1职业认同:具有从教意愿,认同幼儿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独特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教育观和价值观、学前儿童发展观和教育观。
2.2.2关爱幼儿:具有较好的人文底蕴和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细心,做幼儿健康成长的支持者、引导者和合作者。
■ 学会教学
2.3[专业知识]形成所教学科所需的学科知识体系,了解与所教学科相关的学前教育的基本知识与方法。
2.3.1保教知识:具有扎实的学前教育和融合教育的基础知识,了解学前儿童发展特点、认知规律,掌握具体的学前教育活动内容和设计与实施的基本方法和策略,注重知识的联系和整合。
2.3.2一般科学知识: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艺术审美和现代信息技术知识,了解所教学科与其他学科和社会生活的联系。
2.4[教学能力]具有扎实的师范素质和幼儿教师职业技能。
2.4.1保教能力:具备运用学科教学知识和信息技术手段设计教育方案、创设环境、游戏设计、实施学前保教活动及融合教育活动、学前艺术教育活动、家庭育儿指导等能力,具有观察和评价幼儿的能力,具有与幼儿谈话并记录与分析的能力以及初步开展学前融合教育的能力,具备良好的书面和口头语言表达能力。
2.4.2教育科研能力:初步掌握学前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能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获取学前教育信息的能力,具备一定的学前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 学会育人
2.5[班级管理]能胜任各类班级活动的组织与指导工作。
2.5.1管理理念:树立德育为先理念,了解德育原理与方法,掌握幼儿园班级的特点、班级空间规划、班级常规管理等工作要点,熟悉校园安全、应急管理相关规定,能胜任各类班级活动的组织与指导工作。为人师表,发挥自身的榜样作用。
2.5.2管理方法:掌握班级管理的知识与方法,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合理规划利用时间与空间,能够创设并利用有助于幼儿学习、生活、游戏的教育环境支持幼儿主动活动;科学建立班级秩序和规则,建立良好的师幼关系、同伴关系和家园关系,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
2.6[综合育人]具有综合育人的基本素养。
2.6.1掌握方法:理解环境育人价值,了解园所文化和一日生活对幼儿发展的价值,了解幼儿社会性情感发展的规律和个性特征,掌握培养幼儿良好的学习品质和行为习惯等内容、方法和途径。
2.6.2组织活动:充分利用多种教育契机,综合利用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各种资源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开展全面育人。
■ 学会发展
2.7[学会反思] 具有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的意识、能力。
2.7.1终身学习:了解专业发展核心内容和发展阶段路径,能够结合就业愿景制订自身学习和专业发展规划,养成自主学习习惯,具有终身学习能力。了解国外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和前沿动态,能够适应时代和教育发展需求,进行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
2.7.2反思创新:理解教师是反思型实践者,初步掌握反思方法和技能。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养成反思分析问题的习惯,掌握教育实践研究方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2.8[沟通合作]具有沟通和协作能力。
2.8.1沟通交流:充分理解学习共同体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系统掌握团队协作的相关知识与技能。具有团队协作活动的体验,掌握小组学习、专题研讨、网络分享等交流合作的方式方法,能够与幼儿、家长、社区以及其他教师和专业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
2.8.2团队协作: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能运用专业优势参与幼儿园、社区文化建设。
三、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对应关系矩阵
毕业要求 |
培养目标1 教育信念坚定师德师风高尚 |
培养目标2 专业知识扎实 岗位胜任力强 |
培养目标3 以幼儿为本 善于班级管理 |
培养目标4 坚持自主学习勇于改革创新 |
1师德规范 |
2.1.1政治信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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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师德养成 |
√ |
√ |
√ |
|
2教育情怀 |
2.2.1职业认同 |
√ |
|
√ |
|
2.2.2关爱幼儿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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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业知识 |
2.3.1保教知识 |
|
√ |
√ |
|
2.3.2一般科学知识 |
|
√ |
|
|
4教学能力 |
2.4.1保教能力 |
|
√ |
√ |
|
2.4.2教育科研能力 |
|
√ |
|
√ |
5班级管理 |
2.5.1管理理念 |
√ |
|
√ |
|
2.5.2 管理方法 |
|
|
√ |
√ |
6综合育人 |
2.6.1掌握方法 |
|
√ |
√ |
|
2.6.2组织活动 |
√ |
|
√ |
|
7学会反思 |
2.7.1终身学习 |
|
|
√ |
√ |
2.7.2反思创新 |
|
√ |
|
√ |
8沟通合作 |
2.8.1沟通交流 |
|
|
√ |
√ |
2.8.2团队协作 |
|
|
√ |
√ |
四、学制与修业年限
(一)学 制:四年。
(二)修业年限:三至六年。
五、毕业及学位标准
毕业标准: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其中通识教育必修课程修满43.5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修满6学分,学科专业基础必修课程修满13学分,教师教育必修课程修满53.5学分,专业选修课程修满31.5学分,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修满21.5学分,总学分修满169学分,同时第二课堂必修课程修满8.5学分,准予毕业。
学位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及绥化学院学位授予规定的毕业生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六、主干学科
教育学、心理学
七、核心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教育学原理、普通心理学
专业主干课程:学前儿童保育学、 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学前教育学、融合教育导论、幼儿教师职业道德与素养、幼儿园课程论、幼儿健康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语言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科学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数学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社会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音乐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美术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园班级管理、学前教育科研方法。
八、学时学分构成
课程类别 |
必须完成学时构成 |
必须完成学分构成 |
学时 |
实践比例 |
理论学时 |
实践学时 |
学分 |
实践比例 |
理论学分 |
实践学分 |
必修课程 |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 |
816 |
27.0% |
596 |
220 |
43.5 |
14.9% |
37 |
6.5 |
学科基础必修课程 |
208 |
7.7% |
192 |
16 |
13 |
7.7% |
12 |
1 |
教师教育必修课程 |
856 |
37.4% |
536 |
320 |
53.5 |
37.4% |
33.5 |
20 |
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 |
|
|
|
|
21.5 |
100.0% |
0 |
21.5 |
小计 |
1880 |
29.6% |
1324 |
556 |
131.5 |
37.3% |
82.5 |
49 |
选修课程 |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
96 |
16.7% |
80 |
16 |
6 |
16.7% |
5 |
1 |
教师教育选修课程 |
232 |
27.6% |
168 |
64 |
14.5 |
27.6% |
10.5 |
4 |
专业选修课程 |
272 |
35.3% |
176 |
96 |
17 |
35.3% |
11 |
6 |
小计 |
600 |
29.3% |
424 |
176 |
37.5 |
29.3% |
26.5 |
11 |
合计 |
2480 |
29.5% |
1748 |
732 |
169 |
35.5% |
109 |
60 |
九、师范生培养各类课程学分统计表
类别 |
总学分 |
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 |
学科专业 课程 |
教师教育 课程 |
师德素养 课程 |
信息素养 课程 |
师范技能 课程 |
教育实践课程 |
学分 |
169 |
18.5 |
46 |
68 |
7 |
5.5 |
12 |
10.5 |
备注: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能够支撑师范生人文底蕴、社会关怀、科学精神等综合素养养成的通识教育类必修或选修课程;学科专业课程:中学教育、小学教育专业指学科专业相关课程;学前教育专业指支撑幼儿园各领域教育的相关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即《教师教育课程标准 (试行)》 中所指的教育类课程,具体领域参见《教师教育课程标准 (试行)》;师德教育类课程:指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课程、心理健康与道德教育课程、师德体验教育实践课程;信息素养类课程:指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课程 (含理论课与实践课) 。师范技能类课程:指培养师范生师范技能的教师教育课程 (包括讲课说课技能、“三字一话”从教基本功、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技能、班级指导能力等);教育实践课程:指师范生教育见习、研习和实习等课程。
十、教学周历安排
学年 |
学期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26 |
一 |
秋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 |
春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 |
秋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 |
春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 |
秋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 |
春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 |
秋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 |
春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符号说明:★入学教育及军事技能训练 ■ 课堂教学 ◎教育见习 〓考试 ▼假期 ※社会实践(4周)#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教育实习 ☆教育研习 ◆毕业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