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4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工作规则(试行)》,你对其中关于团纪处分的规定知晓多少?接下来,让我们一同揭开这些“团纪必懂”的关键要点。
1.问:哪些团组织有权直接给予团员团纪处分?
答:县级以上各级团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或书记会议,以及中央企业、省(市)属企业、高等学校团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或书记会议,有权直接决定给予团员团纪处分。
2.问:对团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的处分如何决定?
答:县级以上团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可直接给予本级委员、候补委员处分;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常委会会议可先行作出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或开除团籍的决定,待全体会议追认;常委会会议还可批准本级委员、候补委员的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以及下一级委员、候补委员的撤销团内职务以上处分。
3.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启动团纪审查程序?
答:只有当团组织已掌握部分违纪事实与相关证据,且具备开展审查的客观条件时,才可启动程序。具体而言,需由负责审查的团的委员会通过集体讨论决策,严禁个人擅自决定。审查启动后,必须及时、正式地通知被审查人及其所在团组织,确保程序公开透明4. 问:团纪审查工作具体通过哪些方式推进?
答:审查需由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协同开展,可综合运用实地走访核查、证据收集整理、面对面谈话问询、书面函询等多种方式。在实地调查取证时,有权要求相关团组织配合说明情况;进行谈话时,要充分保障被谈话人陈述申辩的权利,详细记录谈话内容并由对方核对签字,必要时可要求其补充书面说明。对于已查实的违纪行为,需形成规范的事实材料,并交由被审查人确认签署;若对方提出异议或拒绝签字,审查组必须如实记录并附情况说明。此外,审查全程实行安全责任制,由审查工作负责人确保审查流程。同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审查工作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需全程把控风险,做好安全预案,确保审查工作依法依规、平稳有序推进。
5.问:在初步核实和审查过程中,对有关团组织和工作人员有什么要求?
答:在初步核实和审查过程中,有关团组织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规定、按授权开展工作。对于说情干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办人情案等情况,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从重处理,以确保审查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
6.问:审查工作完成后需履行哪些程序?
答:审查终结后,需形成规范的工作报告,系统梳理事件背景、线索获取途径、违纪事实调查过程、证据材料分析及处分建议依据,并由参与审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确保程序可追溯。若审查结果为免予团纪处分,必须出具正式书面结论,说明不予处分的具体理由及相关依据,完整留存审查工作档案。
7. 问:未满18周岁团员的团纪处分记录如何管理?
答:未满18周岁团员的团纪处分记录应当妥善保管,未经团的省级委员会或者中央委员会同意,不得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 ,体现对未成年团员的特殊保护。
8. 问:新规实施后,对团组织监督团员违纪有什么新要求?
答:新规要求团组织加强对团员日常行为的监督,建立更完善的问题线索收集和处理机制。各级团组织要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违纪线索及时上报、调查,确保团纪处分工作公正、规范进行 ,团组织之间对管理事项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团组织确定 。通过这些举措,营造风清气正的团内环境,提升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团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