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发布了新修订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你都了解多少?下面让我们一起解锁一下这些“入团必知”的关键知识点吧!
8.Q:发展团员工作应坚持什么原则?
A:细则第四条规定,
(一)聚焦为党育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为先。
(二)坚持入团自愿和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9.Q:发展团员是否需要公示?公示期多久?
A: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发展对象应当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团(工)委预审。基层团(工)委应当对推荐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参加团课学习和志愿服服务等培养教育情况综合评价结果进行预审,预审结果应当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10. Q:入团介绍人的职责是什么?
A:细则第十条规定,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应当由1~2名团员或者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应当由团组织指定或者报请相关党组织指定。中学生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中一般至少有一名教职工。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入团积极分子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的历史,介绍团的基本知识。
(2)了解入团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团积极分子端正入团动机。
(3)及时向团组织汇报入团积极分子情况。
(4)向团组织提出能否将入团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11. Q:如何成为发展对象?
A: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组织应当从入团积极分子中择优确定发展对象,经过三个月以上培养、教育和考查,基本具备团员条件的入团积极分子可以列为发展对象。
12. Q:发展对象是只考成绩或者票数选出来的吗?
A: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组织应当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团)员和群众意见,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一次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发展对象的主要依据。评价应当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反映情况。防止“唯成绩”,“唯票数”,任何个人不得指定发展对象。
13. Q:发展对象的入团介绍人应该由谁来担任??
A: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团员或者党员做入团介绍人,入团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团组织指定或者报请相关基层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团)员权利的党(团)员不能做入团介绍人。
14. Q:入团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A: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入团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发展对象解释党和团的关系,解释团的章程,说明团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2)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团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学习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团组织汇报。
(3)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团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4)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15. Q: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团员的主要程序是?
A: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
(1)发展对象汇报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个人简历和家庭情况。以及需向团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入团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团表明意见。
(3)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议意见。
(4)参会团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团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新团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团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5)支部大会讨论两名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团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编辑:武华婷
一审:张蔆奥
二审:黄 静
三审:曹广志